Dan Brown“兰登”系列之二:重读《达芬奇密码》
重读《达芬奇密码》
在我们所生活的快餐时代,很多人觉得把一本书 from cover to cover的读完,都是奢侈。值得庆幸的是,我的好朋友Terry,对,就是那个失业了比找到工作还兴奋的好友,是个书虫。数十年来,我们互相推荐好书,一起读,一起讨论。确切的说,是她这个精通英,西班牙,意大利语的大师在给我答疑解惑。2003年,我们一起读了Dan Brown写的《The Da Vinci Code》。真的是拿起来就放不下了。后来,我把书借给了一位朋友,一年都没还回来。Terry知道了,就买了一本,送给我。于是,我又读了一遍。
Dan Brown的作品,每本都读过。它们文字优美,情节引人入胜。最喜欢的是这本《达芬奇密码》。并列喜欢的还有他的《Angels and Demons》。A&D读后不止写了读后感,还按照书中描述的风,火,水,和土-古罗马科学家认定的物质世界的基本组成元素,游了一遍罗马。
《Da Vinci Code》自问世以来,遇到的麻烦就不是一点两点,先是在美国保守的天主教界引起了滔天巨浪,接着又牵扯到抄袭的丑闻里去,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本很妙的书,妙在它够胡思乱想,而且胡思乱想的挺有逻辑。 我要讨论的不是关于宗教信仰的。我尊重所有宗教及门派。我想感叹的是它的优美的故事,美丽的文字,和涉及的历史地标,名画,还有欧洲历史的林林总总。历史与宗教所带给人们的,是很难定夺好与不好的。但它经过时间冲刷后所遗留下来的,总让我肃然起敬。
这本书让我产生了去探寻,去发现的的激情,非常符合我好八卦的德行呀。下面这一段简介来自网络。我写的话就会太啰嗦了。
“《达·芬奇密码》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悬念迭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正在巴黎出差的哈佛大学教授罗伯特·兰登午夜接到匿名电话,得知卢浮富博物馆馆长雅克·索尼埃被害,于是应召来到博物馆,对一系列与达·芬奇的艺术作品有关联的神秘符号进行分析和调查。在与索尼埃的孙女、密码破译天才索菲·奈芙联手对诸多奇形怪状的符号及密码进行整理的过程中,他发现一连串的线索就隐藏在达·芬奇的艺术作品当中。他发现了能解开历史上员难解之谜的一把钥匙,并与奈芙跟一位神秘的幕后操纵者展开了斗智斗勇的角逐,而他自己也因此成为一名被追逐者。除非他们能解开这个错综复杂的谜,否则,郇山隐修会苦心掩盖的惊天大秘密以及令人震惊的古老真相,终将永远消失。然而这个所谓的历史真相及重大秘密,在小说结尾却被消解,读者看到的只是一个出入意料但又令人信服的隐喻性解释。”
我想无论是否信教,但总相信抬头三尺有神明吧。希望为什么不可以是神明呢?神是没有形态的,你喜欢她是什么就是什么,多好。所以神性也可以是人性喽。但是有人不这么认为,Leigh Teabing爵士于是成了这部小说里我最为敬佩的人物,一开始是源于他的渊博的知识和可爱的带有爵士范儿的刻板。快到结局的时候,却是为了他如此纯粹的“人性”。第一次发现终极Boss原来是可以敬佩的人物,尽管他的作为让我觉得有些可怕,但是他说的并没有错,历史把多少刺客变成了英雄啊,况且假如他真的摆脱了神的束缚生活至今的话,他的为人根本不在我的道德标准约束之内。
读到Teabing爵士失败的那一刻,我的感受真的是非常奇妙的。人只能选择自己的立场,并且要求与自己同一立场的人,而站另一边的人,你没有权利批评他错了,只能说他选择了同你不一样的利益,而我们被伤害了,仅此而已。你不能说蛰你的小蜜蜂是错的,它是另外一种生物要生活。而人类,并不因为长得跟我一个样子就成为和我同一样的人类,生物的分类学只在灵魂以外的地方有用。
看完了书之后,我有多数人都会有的冲动:去卢浮宫、去法国,去Rose line教堂、去牛顿墓、去英国,不求有故事主人公那样动人心魄的经历,至少也要亲自到那些地方看看,跟历史近距离接触一下。
第一遍读,最让我惊讶的是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画作,隐藏着惊天秘密:坐在耶稣右边的,我一直被教育不疑地认为是门徒之一John。小说里演绎成Mary Magdalene, 耶稣的妻子, 也是圣杯(the Holy Grail)的真正所指。也正是这一惊天巨石,在保守的天主教界引起了滔天巨浪。Faith,fact, or fiction?
因为网上的《最后的晚餐》图片,大多注以subject to copyright, 下面图片是我在罗马的达芬奇博物馆照下来的:
好的作品当然很快就被拍成大片了。汤姆汉克斯,是个很优秀的演员, 可他不是我心中那个男神一样的兰登教授。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林妹妹。最重要的,一个带着你的激情去探索,去发现谜底的故事,两个小时的电影是不能完成这一使命的。怎么也要三集,六,七个小时吧?
然,这是一部让我难得不去在乎故事情节的电影(当然电影的情节并不坏),看它就像看Discovery的纪录片,一部用了更好的电影手法表现的纪录片,记录了神与人,宗教与战争,真实与谎言的历史。我尤其喜欢兰登和Sophie去牛顿墓的那个场景,现代和古代的景象融合在一起,虚虚实实,与那些涌向教堂的百年前的人们一起走进教堂。这也正是古老建筑吸引我的地方——当你走进它们时,你脚下踏着的是几百年前的人们同样踏过的砖石,触摸过的墙壁……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时的场景,甚至将自己融入其中。
“以往,我们和历史之间隔着一层叫做时间的玻璃,而现在,我们就在历史当中,我们在创造历史。” 趁着还有激情,去发现,去探索吧。我建议先看书再看电影,除非你有达芬奇的智商,兰登教授的符号,历史知识和情商!
P.S.
Brown的文字让我着迷的重要一点,是他的密码、数字游戏。小说中密码学家兰登和敌人通过密码进行的一场没有硝烟的对决更是让人欲罢不能。不知道看中文版的能否get 斐波那契数列(Fibonacci series algorithm)?
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物件,Cryptex,(密码筒),是达芬奇设计的。达芬奇在科学艺术上的成就不肖我多言了。对于现代的左脑右脑的发达决定一个人的成就学说,达芬奇是个最好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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